规范户外广告 提升城市品质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中国建设新闻网 时间:2022-1-17 阅读:
二是强调、细化了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检测要求。
《技术标准》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从规划、设计、安装施工到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测全过程提出了安全、环保管控要求,以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1.对日常安全检查规定进行了细化,包括检查项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要求等,使更具系统性和操作性。
2.细化了安全检测的现场检测或检查项目。
3.增加了维护保养台账记录、检测档案建立,以及需进行结构复核的情况等相关规定。
三是重点关注设施照明引起的光污染问题(旧标准中“照明”章节此次修订调整较大)。
1.规定应严格控制照明器具投射角度和照明亮度,并特别规定了投影广告投影光束的投射要求,不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交通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
2.规定了不同环境区域内的内透光、外投光广告招牌及自发光、LED显示屏等电子显示装置广告和招牌设施表面的平均亮度限值。
3.规定了机动车道两侧和人行道两侧的LED显示屏广告不宜采用动态模式,并规定了高速公路两侧100米内、城市快速路两侧及第一排建(构)筑物立面且面向道路设置,以及在道路交叉口设置的显示屏应采用刷屏形式,并规定了刷屏时间为7秒。
•关键词:美观
北京清美道合规划设计院联席院长 夏磊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与城市品牌、城市色彩、建筑立面、景观绿化、夜景照明、城市家具、公共艺术等元素共同构成了城市品质的识别要素,是城市美学的具体载体,也是城市审美的标杆。我个人认为,近年来,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市容市貌提升过程中,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0阶段,缺失控制的野蛮生长。设置方根据自己需要随意设置,很多设施破坏了建筑风貌、覆盖了特色构件,无形中变成视觉污染。2.0阶段,整齐划一的清理整治。有一些地方根据统一标准进行提升改造,设施规整了,但是“千牌一面”问题凸显出来,死板单调、缺乏活力的设施拉低了城市品位。3.0阶段,规范引领、彰显特色的设计设置。通过有序的规范和创意的设计,使店面形象百花齐放,在“安全美观”的基础上营造城市的“烟火气”和“多元美”。
《技术标准》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方面做了尺度、形式、风格等方面的要求,目的就是要引领行业从1.0逐步提升到3.0阶段。
《技术标准》提出,“应编制符合当地城市特色与风貌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明确城市不同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重要商业街区、道路、节点应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详细设计方案,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位置、尺寸、形式等进行控制。”这项内容是从宏观角度,要求对城市进行户外广告设施的分区布局和点位控制,发挥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控制引领作用;在微观角度,我认为,应进行详细的美学设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方面的要求,设施尺度、形式和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要求应注重昼夜景观效果,不应损害建(构)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重要特征,不应破坏建(构)筑物等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文中明确指出,应进行视觉一体化设计,使之嵌入建筑、融合景观、展现夜景,成为城市美学和谐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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