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要做的不是创意,而是内容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广告买卖网 时间:2018-6-11 阅读:
人们要看的是什么呢?
不是一条多么有创意的广告。而是内容。是资讯,是娱乐。因此,我们要做的也不是创意,而是内容。
广告就是要创造内容。
比如猎豹浏览器,为推广其抢票功能,在春节前做了一个视频揶揄嘲讽12306——《一个被亿万人上过的女人来信》
这个视频很没有节操,但它被转发了400多万次。人们在微博上转它,不是因为它有创意,而是因为它提供了娱乐,并且说出了广大人民的心声。
再如麦肯为墨尔本地铁做的铁路安全宣传,他们没有提交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而是一条MV!
——《DUMB WAYS TO DIE》蠢蠢的死法。
后来还延伸出了游戏
我说我们不需要创意,它的意思是什么?它是指我们发想广告的原点——不是你要想得多么有创意,而是人们愿不愿意看你的内容。
你的广告能不能让人哭,或者能不能让人笑。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受众感受。
我们经常翻开广告年鉴,看到很多绝妙的创意,但是很费解。这些创意,是聪明的创意,但不是智慧的创意。
因为它发想的原点错了,它还在想着怎么有创意,而不是有没有人们想看的内容。
还有一方面。
一个产品,除了物理性的存在以外,它只有拥有了情感性的、体验性的内容,才能够与人连接,产生关系,才能够成为“品牌”(我们姑且还借用这个概念)。
奥格威所说的,每一广告都是对品牌形象的长期投资。这个意思就是说,我们的广告要不断为品牌创造内容。
像加多宝与王老吉,各自花几个亿的广告费,就为了争一句“怕上火,究竟喊谁”“过吉祥年,究竟喊谁”,这不叫内容,这叫噪音。
加多宝这样做广告再做五十年,也成不了可口可乐。
2011年,美国杂志《Fast Company》做了一期专题报道:被谋杀的麦迪逊大道。国内的《第一财经周刊》紧跟着也做了一期:互联网公司正在瓦解传统广告业。
全世界都在讨论一个话题,传统广告公司的掘墓人是谁。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观念上的突破,我们需要打破套路。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我们不需要品牌,也不需要创意。把限制破掉,我们才能拥抱更广阔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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