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不能乱做 一切皆有标准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作者:中国市场监管报 时间:2019-2-18 阅读: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以标准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据悉,上述两项广告行业的省级地方标准由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浙江省广告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共同起草,将于2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在长兴县试点的基础上提炼起草为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对省区域范围内广告经营单位商业广告业务的承接、审核、发布、归档等提出要求。除了明确业务管理每一步流程的规范要求外,标准还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层层递进,细化需要审核的内容,包括相关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能够做广告、广告主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药品等特殊类别广告是否已取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等。
《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在现有规范仅要求广告发布页面应当标明“广告”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在广告源代码中准确、清晰标注广告主信息、广告产品(服务)信息、广告来源和路径。同时,该规范提出将监管程序部署在被监管平台上,进行介入式广告监管,使问题更早地被发现、更快地被解决。此外,新标准还为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监管者之间直接传输广告数据提供了数据传输规范,使得互联网广告的识别和传输更加有效、合理。
上述两项标准作为提升浙江广告产业建设的重要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将企业主体自律的理念贯穿于广告规范化建设的全过程,为广告经营单位规范管理提供了系统、明确的技术指导,有利于规范广告业务管理和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建立完善多方主体共同遵守、协同治理的广告产业发展与监管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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