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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告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广告买卖网 时间:2018-3-5 阅读:

(三)组织广告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广告活动规范的区域,先行开展广告业标准试点工作。建立企业广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将执行的广告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开。通过先进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全行业对标准的学习和实施。鼓励依法开展标准认证认可工作。发挥广告业标准在国际广告业交流中的作用,积极向国外推广我国自主研发的广告业标准。

(四)加强广告业标准的监督管理

制定标准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要定期对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科学技术进步的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开展标准的修订、废止工作。建立标准实施评估制度,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标准修订、废止的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广告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对所采用的标准进行虚假公开声明的,依照相关规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扎实推进广告业标准化工作,实现我国广告业大发展的宏伟愿景

(一)坚持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相结合

各地要将制定和实施广告业标准作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广告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形成层次分明、实用的广告标准体系。到2025年,各项标准在广告业及相关领域得到广泛认可和有效执行,标准体系全面支撑广告业的有序发展。

(二)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扶持相结合

各地一方面要加强广告业标准化工作政策、机制等方面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标准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完善广告标准实施推动机制,制定广告业标准化配套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对广告业标准体系建设的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

(三)坚持借鉴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

各地要积极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与国际广告自律组织的沟通交流,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促进我国广告业标准与国际接轨。树立中国标准品牌,提升我国广告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加强对广告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共同建设广告业标准体系

在工商总局、国家标准委的指导和管理下,建立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广告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协会推动、企业参与、社会协力的广告业标准化工作格局。

(一)政府主导

国家标准委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工商总局分工管理广告业标准化工作。工商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建立广告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广告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的体系建设,加强标准管理。支持中国广告协会等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广告业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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